客運場站和交通運輸工具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九版)
1.道路客運
1.1道路客運常態化疫情防控要求
項目 |
要求 |
操作要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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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毒 通風 |
客運站與客車清潔消毒 |
每日1次。 |
(1)乘客接觸設施設備,包括封閉環境的無障礙設施設備、自助售取票設備、飲水機(熱水器)、乘客及行包安檢設備、候車廳座椅、樓梯(扶梯)扶手、直梯轎廂內部等; (2)乘客接觸區域,包括封閉環境的進站口、售票窗口、檢票口(檢票閘機)、發車位、下客區、候車廳、行包托運處、行包寄存處、綜合服務處(咨詢臺)、母嬰室、站內餐廳、商店、衛生間等; (3)工作人員接觸區域,包括封閉環境的停車場、車輛安全例檢場所,站務員室、駕乘休息室、調度(報班)室、出站檢查室、衛生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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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運站與客車通風換氣 |
每日2~3次,每次20~30分鐘。 |
室外溫度等條件適宜情況下,宜持續自然通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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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輸 組織 |
客運站 管理 |
避免人員聚集。 |
在進站口、售票窗口及自助售取票設備、檢票口等部位設置“一米線”標識,組織乘客有序排隊。 |
運營調度 |
避免交叉作業。 |
不安排同一司乘人員、車輛為入境人員、密切接觸者等高風險人員和其他社會公眾交叉提供服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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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員防護與健康監測 |
乘客防疫 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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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人員 防疫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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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應接盡接”指無禁忌癥人員進行新冠病毒疫苗全程接種和加強免疫接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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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疫物資 |
配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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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急 管理 |
應急預案 |
制定。 |
應急預案包括乘客或工作人員出現癥狀或接報涉疫風險信息等情況的應對處置措施。 |
應急演練 |
每年不少于1次。 |
實現一線工作人員全覆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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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地檢” |
客運站“落地檢” |
為“落地檢”服務提供場所。 |
按照屬地聯防聯控機制要求,配合衛生健康、疾控等部門在客運站提供“落地檢”場所,做好引導服務,便利跨省出行乘客開展“落地檢”。 |
防疫 宣傳 |
客運站與客車防疫宣傳 |
開展。 |
通過廣播、海報、電子屏、宣傳欄等開展衛生防護知識宣傳。 |
- 2風險區內道路客運疫情防控要求
在執行常態化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礎上,強化以下防控措施:
項目 |
要求 |
運輸組織管理 |
2.位于低風險區的客運站乘客聚集人數占設計乘客最高聚集人數的比例不超過50%,在低風險區上下客的客車客座率不超過70%(9座及以下客車、農村客運車輛除外)。 |
清潔消毒 |
1.客運站與客車清潔消毒頻次提高至每日2次。 2.及時清理垃圾及可見污染物。 |
工作人員健康監測 |
執行健康狀況“日報告”、“零報告”制度。 |
乘客核酸檢測陰性證明查驗 |
客運站、道路客運經營者查驗省際、市際、縣際客運班車和包車乘客48小時核酸檢測陰性證明。 |
乘客信息登記 |
客運站、道路客運經營者對所有乘客分車次進行信息登記。 |
2.密切接觸者、入境人員轉運
項目 |
要求 |
操作要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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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輛 清潔 消毒 |
趟次消毒 |
每趟次轉運結束后,對車輛內部及行李艙進行終末消毒,開窗通風20~30分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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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毒及防護用品配備 |
配備速干手消毒劑、消毒液、消毒濕巾、消毒干巾、備用N95/kN95顆粒物防護口罩或以上級別的口罩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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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清運 |
每趟次轉運后及時清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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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急消毒 |
轉運人員出現嘔吐、吐痰等時,立即用一次性吸水材料加足量消毒劑或消毒干巾對嘔吐物進行覆蓋,清除嘔吐物后,再對嘔吐物污染過的地面、車壁等進行消毒處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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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輛 配置 |
駕駛室與車廂隔離 |
全封閉物理隔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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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員 防疫 |
人員基本要求 |
疫苗“應接盡接”。 |
“應接盡接”指無禁忌癥人員進行新冠病毒疫苗全程接種和加強免疫接種。 |
人員防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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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運輸服務后及時更換全套防護物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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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員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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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酸檢測頻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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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監測 |
每日開展。 |
建立健康監測臺賬,司乘人員如出現發熱、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覺減退、腹瀉等癥狀,停止作業并及時就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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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束閉環作業 |
5天居家健康監測,期間第1、3、5天各開展1次核酸檢測,非必要不外出,確需外出的不前往人員密集公共場所、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
人員結束閉環作業且5天居家健康監測無異常后,方可為社會公眾提供服務。 |
3.城市公共汽電車
3.1城市公共汽電車常態化疫情防控要求
項目 |
要求 |
操作要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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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毒 通風 |
封閉環境首末站和公交車輛清潔消毒 |
每日1次。 |
(1)乘客接觸設施設備,包括候車廳座椅、無障礙設施設備等; (2)乘客接觸區域,包括候車廳、發車位、商店、衛生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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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閉環境首末站與公交車輛通風換氣 |
每日2~3次,每次20~30分鐘。 |
室外溫度等條件適宜情況下,宜持續自然通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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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輸 組織 |
運營調度 |
避免交叉作業。 |
不安排同一司乘人員、車輛為入境人員、密切接觸者等高風險人員和其他社會公眾交叉提供服務。 |
人員防護與健康監測 |
乘客防疫 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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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人員 防疫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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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急 管理 |
應急預案 |
制定。 |
應急預案包括乘客或工作人員出現癥狀或接報涉疫風險信息等情況的應對處置措施。 |
應急演練 |
每年不少于1次。 |
實現一線工作人員全覆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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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疫 宣傳 |
首末站和公交車輛防疫宣傳 |
開展。 |
通過廣播、海報、電子屏、宣傳欄等開展衛生防護知識宣傳。 |
3.2風險區內城市公共汽電車疫情防控要求
在執行常態化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礎上,強化以下防控措施:
項目 |
要求 |
運輸組織管理 |
1.通過甩站、繞行等方式,暫停高風險區內公共汽電車運營。
3.按照屬地聯防聯控機制要求,控制公交車輛滿載率。 |
清潔消毒 |
1.封閉環境的首末站與公交車輛清潔消毒頻次提高至每日2次。 2.及時清理垃圾及可見污染物。 |
工作人員健康監測 |
執行健康狀況“日報告”、“零報告”制度。 |
乘客核酸檢測陰性證明查驗 |
按照屬地聯防聯控機制要求開展。 |
4.城市軌道交通
4.1城市軌道交通常態化疫情防控要求
項目 |
要求 |
操作要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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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毒 通風 |
車站與列車清潔消毒 |
每日1次。 |
(1)乘客頻繁接觸設施設備,包括車站安檢設備、自助售票設備、閘機等; (2)乘客易接觸設施設備,包括樓梯扶手、電扶梯扶手、衛生間門把手、直梯轎廂內部等; (3)乘客接觸區域,包括封閉環境的車站出入口、站臺、站廳、衛生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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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復使用的一次性票(卡)消毒 |
每周1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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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站與列車通風換氣 |
按照正常工況執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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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員防護與健康監測 |
乘客 防疫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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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人員 防疫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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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疫物資 |
配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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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急 管理 |
應急預案 |
制定。 |
應急預案包括乘客或工作人員出現癥狀或接報涉疫風險信息等情況的應對處置措施。 |
應急演練 |
每年不少于1次。 |
實現一線工作人員全覆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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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疫 宣傳 |
車站與列車防疫宣傳 |
開展。 |
通過廣播、海報、電子屏、宣傳欄等開展衛生防護知識宣傳。 |
4.2風險區內城市軌道交通防控要求
在執行常態化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礎上,強化以下防控措施:
項目 |
要求 |
運輸組織管理 |
位于高風險區的車站原則上停止對外客運服務;或根據屬地聯防聯控機制要求,在滿足消防安全、客流疏散等安全前提下,關閉部分車站出入口。 |
清潔消毒 |
6.及時清理垃圾及可見污染物。 |
通風換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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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客核酸檢測陰性證明查驗 |
按照屬地聯防聯控機制要求開展。 |
工作人員防疫要求 |
執行健康狀況“日報告”、“零報告”制度。 |
5.出租汽車(含網約車)
5.1出租汽車常態化疫情防控要求
項目 |
要求 |
操作要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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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毒 通風 |
車輛 清潔消毒 |
每日1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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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輛 通風換氣 |
每日2~3次,每次20~30分鐘。 |
室外溫度等條件適宜情況下,宜持續自然通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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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員防護與健康監測 |
乘客 防疫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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駕駛員 防疫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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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急 管理 |
應急預案 |
制定。 |
應急預案包括乘客或駕駛員出現癥狀或接報涉疫風險信息等情況的應對處置措施。 |
應急演練 |
每年不少于1次。 |
實現駕駛員全覆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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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疫 宣傳 |
車輛 防疫宣傳 |
開展。 |
通過車載廣播、電子屏等開展衛生防護知識宣傳。 |
5.2風險區內出租汽車疫情防控要求
在執行常態化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礎上,強化以下防控措施:
項目 |
要求 |
運輸組織管理 |
|
清潔消毒 |
1.車輛清潔消毒頻次提高至每日2次。 2.及時清理垃圾及可見污染物。 |
工作人員健康監測 |
執行健康狀況“日報告”、“零報告”制度。 |
乘客核酸檢測陰性證明查驗 |
按照屬地聯防聯控機制要求開展。 |
6.水路客運
6.1水路客運站常態化疫情防控要求
項目 |
要求 |
操作要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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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毒 通風 |
清潔消毒 |
每日1次。 |
(1)乘客接觸設施設備,包括乘客及行包安檢設備、自助售取票設備、飲水機(熱水器)、候船廳座椅、封閉環境的無障礙設施設備、樓梯(直梯)扶手、登船設施等; (2)乘客接觸區域,包括封閉環境的進站口、售票窗口、碼頭前沿(停船泊位)、檢票口(檢票閘機)、候船廳、衛生間、行包托運處、綜合服務處(咨詢臺)、站內餐廳、商店、行包寄存處、母嬰室等; (3)工作人員接觸區域,包括站務員室、休息室、調度室、出站檢查室、衛生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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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風換氣 |
每日2~3次,每次20~30分鐘。 |
室外溫度等條件適宜情況下,宜持續自然通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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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輸 組織 |
客運站 管理 |
避免人員聚集。 |
在進站口、售票窗口、檢票口等部位設置“一米線”標識,組織乘客有序排隊。 |
入境乘客與國內乘客活動區域隔離要求(如有) |
單獨分區,物理隔離。 |
不安排同一工作人員為入境乘客與國內乘客交叉提供服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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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員防護與健康監測 |
乘客防疫 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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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國內乘客服務工作人員防疫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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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入境乘客服務工作人員防疫要求(如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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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疫物資 |
配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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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急 管理 |
應急預案 |
制定。 |
應急預案包括乘客或工作人員出現癥狀或接報涉疫風險信息等情況的應對處置措施。 |
應急演練 |
每年不少于1次。 |
實現一線工作人員全覆蓋。 |
|
“落地檢” |
客運站“落地檢” |
為“落地檢”服務提供場所。 |
按照屬地聯防聯控機制要求,從事省際客運業務的客運站配合衛生健康、疾控等部門提供“落地檢”場所,做好引導服務,便利跨省出行乘客“落地檢”。 |
防疫 宣傳 |
客運站 防疫宣傳 |
開展。 |
通過廣播、海報、電子屏、宣傳欄等開展衛生防護知識宣傳。 |
6.2風險區內水路客運疫情防控要求
在執行常態化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礎上,強化以下防控措施:
項目 |
要求 |
運輸組織管理 |
2.位于低風險區的水路客運站乘客聚集人數占設計乘客最高聚集人數的比例不超過50%。 |
清潔消毒 |
1.清潔消毒頻次提高至每日2次。 2.及時清理垃圾及可見污染物。 |
工作人員健康監測 |
執行健康狀況“日報告”、“零報告”制度。 |
乘客核酸檢測陰性證明查驗 |
查驗乘客48小時核酸檢測陰性證明。 |
乘客信息登記 |
對所有乘客進行信息登記。 |
7.汽車租賃
7.1汽車租賃常態化疫情防控要求
項目 |
要求 |
操作要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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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毒 通風 |
租車門店 和車輛 清潔消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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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承租人接觸設施設備,包括桌臺、座椅、簽字筆、門把手、飲水機等; (2)承租人接觸區域,包括接待區、驗車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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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車門店 通風換氣 |
每日2~3次,每次20~30分鐘。 |
室外溫度等條件適宜情況下,宜持續自然通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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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員防護與健康監測 |
通過門店 租車的 承租人 防疫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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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人員 防疫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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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疫物資 |
配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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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疫 宣傳 |
門店和APP防疫宣傳 |
開展。 |
通過租車門店宣傳欄和應用程序(APP)開展衛生防護知識宣傳。 |
7.2風險區內汽車租賃疫情防控要求
在執行常態化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礎上,強化以下防控措施:
項目 |
要求 |
運營管理 |
位于高風險區的租車門店暫停運營。 |
清潔消毒 |
租車門店清潔消毒頻次提高至每日2次。 |
承租人核酸檢測陰性證明查驗 |
按照屬地聯防聯控機制要求開展。 |
8.互聯網租賃自行車
8.1互聯網租賃自行車常態化疫情防控要求
項目 |
要求 |
操作要點 |
線下工作人員 防疫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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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疫宣傳 |
開展。 |
通過互聯網租賃自行車應用程序(APP)開展衛生防護知識宣傳。 |
8.2風險區內互聯網租賃自行車疫情防控要求
在執行常態化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礎上,強化以下防控措施:
項目 |
要求 |
自行車清潔消毒 |
每日1次。 |
9.機動車維修
9.1機動車維修常態化疫情防控要求
項目 |
要求 |
操作要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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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毒 通風 |
托修人接觸設施設備及區域 清潔消毒 |
每日1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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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修人接觸區域通風換氣 |
每日2~3次,每次20~30分鐘。 |
室外溫度等條件適宜情況下,宜持續自然通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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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員防護與健康監測 |
托修人 防疫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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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人員 防疫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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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疫物資 |
配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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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疫 宣傳 |
機動車維修經營者防疫宣傳 |
開展。 |
通過電子屏、宣傳欄等開展衛生防護知識宣傳。 |
9.2風險區內機動車維修疫情防控要求
在執行常態化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礎上,強化以下防控措施:
項目 |
要求 |
運營管理 |
位于高風險區的機動車維修機構暫停運營。 |
清潔消毒 |
1.清潔消毒頻次提高至每日2次。 2.車輛每次交接時,對車輛內部及后備箱進行消毒。 |
托修人信息登記 |
開展。 |
托修人核酸檢測陰性證明查驗 |
按照屬地聯防聯控機制要求開展。 |
10. 機動車駕駛員培訓
10.1機動車駕駛員培訓常態化疫情防控要求
項目 |
要求 |
操作要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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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毒 通風 |
駕培機構公共區域和車輛清潔消毒 |
每日1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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駕培機構公共區域和車輛通風換氣 |
每日2~3次,每次20~30分鐘。 |
室外溫度等條件適宜情況下,宜持續自然通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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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員防護與健康監測 |
學員 防疫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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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人員 防疫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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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疫物資 |
配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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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疫 宣傳 |
駕培機構 防疫宣傳 |
開展。 |
通過電子屏、宣傳欄等開展衛生防護知識宣傳。 |
10.2風險區內機動車駕駛員培訓疫情防控要求
在執行常態化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礎上,強化以下防控措施:
項目 |
要求 |
運營管理 |
位于高風險區的駕培機構暫停運營。 |
清潔消毒 |
駕培機構公共區域和車輛清潔消毒頻次提高至每日2次。 |
學員信息登記 |
開展。 |
學員核酸檢測陰性證明查驗 |
按照屬地聯防聯控機制要求開展。 |